各在建房地产开发企业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,现将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,并就组织蒙城县在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。
各在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,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、亲自推动,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学习文件内容,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精神实质,切实将文件要求转化为企业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行动。
各企业要对照7号文件明确的各项要求,结合在建项目实际,逐项梳理、逐条对照,重点围绕项目建设进度、质量安全、预售资金监管、销售行为规范、交付履约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,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。
各在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,明确责任分工,指定专人负责,按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。县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在建房地产项目的监督检查,对工作落实不到位、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,并将有关情况纳入企业信用档案。
各企业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,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。县相关部门将加强指导服务,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合理诉求,共同推动蒙城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特此通知。
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代章)
二〇二四年X月X日